北京制冷学会安全责任制度

2018-06-30 阅读次数:1643次

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要防患于未然。为做好学会工作,保证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结合学会办公特点,以防火防盗为安全重点,特制订“北京制冷学会安全责任制”。

一、学会安全工作由学会秘书长全面负责;

二、各办公室安全由各自使用办公人员负责;

三、认真学习有关安全防范知识,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会办公所在单位的安全制度;

四、提高防范意识,落实安全制度,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五、注意检查办公室的电源、线路和电源接线板,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消除稳患;

六、增强防火意识,要了解消防器材设置位置,爱护消防器材并会使用消防器材;

七、设置禁烟办公室,非禁烟办公室原则上劝其吸烟同志尽可能不吸,并设置带水烟缸,不得随意乱丢烟头;

八、时刻提高警惕,做好安全工作,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应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工作;

九、特殊情况如灾害、疫情等,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法,做好抗灾、抗疫工作。

十、《北京制冷学会安全责任制度》经2018年6月29日第八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不得随意修改,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本制度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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