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市科协科技类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意见

2021-05-28 阅读次数:1730次

 信息来源:学会部      发布时间:2021-05-28


市学会、基金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加强党的群团工作战略部署,切实保持和增强科协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促进北京市科协主管和联系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创新争先健康发展,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做出重要贡献。根据中国科协、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中国科协学会创新发展的意见》,北京市《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与总体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将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实施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战略行动计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十四五”规划关于科技创新的宏伟蓝图,为科技类社会组织激发创新活力,发挥重要作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近年来,市科协主管和联系的科技类社会组织积极落实经理学术、创新簇、科普理念和实践双升级、专业智库群建设等改革理念,积极联系全国学会和国际学术组织,汇聚了一大批各学科领域优秀科技人才,在团结凝聚科技工作者、促进科技创新、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科技类社会组织在自身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仍存在活力不足、凝聚力不够、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充分、战略支撑力不强等一些短板甚至突出问题。

  面对新形势新挑战新需求,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动科技类社会组织进一步创新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一手抓创新发展,一手抓规范管理,立足“四个中心”建设,强化“四个服务”意识;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要以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目标,全面提高战略支撑能力;要强化特色突出和竞争力提升,不断夯实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质量和效能;要突出高水平开放和协同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特色和竞争力提升,全面激发创新活力,为北京的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汇聚科技创新的磅礴力量。

  二、强化创新发展、特色发展

  (一)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总要求,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与依法依规依章程相统一。把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等内容载入社会组织章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引领正确发展方向。结合实际情况,探索社会组织党建新模式,创新活动形式,引领科技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有机统一与深度融合。

  (二)着力促进学术繁荣。以首都发展为统领,聚焦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战略需求,努力汇聚、打造一批具有综合性、权威性、国际性的学术活动。大力推动科技类社会组织落实经理学术理念,持续打造北京科技交流学术月、北京地区广受关注学术成果系列报告会、十佳影响力学术会议经验交流等优质品牌学术活动,提升学术交流的示范和辐射效应。鼓励申报设立有影响力的科技类奖项,激发科技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学术氛围。

  (三)着力服务企业创新。推动各类创新资源和要素向企业集聚,落实创新簇理念。加快开放式企业科协建设,为企业链接创新资源、对接创新服务,引导企业科技工作者与科技类社会组织联合建立产学研结合新模式。聚焦“三城一区”主平台建设以及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发展,吸引各级科技类社会组织、高校院所、区科协积极参与自主创新。

  (四)着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发挥科技类社会组织科普主要社会力量作用,落实科普双升级理念,深度参与首都科普工作、社会科普行动和国际科普交流等活动。支持科技类社会组织围绕重大科技事件、科研成果、社会热点等开展科普活动,深入乡村、社区开展科普志愿服务。统筹首都地区科普资源,充分发挥科普场馆重要作用,开展北京科学嘉年华和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大赛等品牌活动,服务全民科学素质提升。

  (五)着力强化智库作用发挥。依托专家优势,整合跨地区、跨学科的高端智库人才与资源,落实专业智库群建设理念。找准智库定位,聚焦重点研究方向,探索特色化发展模式。完善智库运行机制,突出品牌建设,推动智库长效发展,努力建成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高端智库品牌,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为首都发展建言献策。

  (六)着力强化人才培养功能。充分发挥科技类社会组织人才优势,搭建人才成长平台,面向会员主体开展科技评价,推动科技评价向更高水平、更广覆盖面发展。做好举荐推优等工作,让更多科技工作者从科协平台上受益。鼓励科技类社会组织自主探索、积极实践,形成符合自身特色和科技发展规律的人才成长体系。

  三、强化开放发展、协同发展

  (一)强化面向国际的开放发展。坚定开放合作态度,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科技类社会组织的发展融入全球创新网络。鼓励首都科技工作者在国际学术组织任职,鼓励我市科技类社会组织接轨国际学术组织,依照有关规定适当发展港澳台会员和外籍会员,探索吸纳港澳台及海外科学家在科技类社会组织任职。

  (二)强化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支持和鼓励京津冀三地同类型、同学科、同行业科技类社会组织建立联动与合作机制。促进人才互认、活动互联,支持三地科技类社会组织、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合作,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三)强化与国家级学术组织的协同创新。支持我市科技类社会组织与在京全国学会等国家级学术组织的合作,在学术交流、科技评价、职业资格认定、团体标准制定、科技奖励等方面深度融合,有序对接国家战略资源,形成独具特色的科技创新联合体。以合作为契机,不断提升内部治理能力,创新工作模式。

  四、强化规范发展,提升治理能力

  (一)优化内部治理结构。严格落实章程规定,建立健全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制度,完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运行机制,切实规范分支机构管理,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制度。将政治意识强、学术水平高、群众基础好、引领能力突出的业内专家和实务工作者推选为主要负责人,逐步推行秘书长全职化履职和专职化聘任,优化理事会人员构成,扩大理事会中基层一线和中青年人员比例。

  (二)规范业务活动开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范学会各项业务活动有序开展。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非学术性活动及经营活动;严格规范与境外非政府组织或个人的合作、交往、接受委托及资助等业务合作;加强对各项活动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职责。

  (三)夯实科研诚信建设。积极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切实提高科技工作者对科研诚信重大意义的认识。建立完善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监督的有效机制,切实肩负起倡导、弘扬科研诚信的责任,促进良好科研生态形成。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对科技类社会组织工作的规范指导,强化业务主管单位与登记管理单位之间的分工协作与统筹协调。市科协结合科技类社会组织管理实际情况,有效落实业务主管单位管理监督职责。市民政局加强对科技类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等日常管理,依法查处科技类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对长期不开展活动、违法情节严重的科技类社会组织进行清理。进一步落实社会组织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支持科技类社会组织利用专业优势开展社会化服务,逐步提高财政资金对科技类社会组织重点项目、重点活动、基础关键建设等领域的支持和保障程度。完善社会资金募集、管理制度,丰富社会资金来源,探索形成财政资金与社会资金共同支持科技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格局。

(三)完善评价导向。完善对科技类社会组织的考核评价机制,探索实施分级分类评价,将科技类社会组织创新发展成效和规范管理情况作为重要评估指标,引导建设一批在学术引领、智库支撑、科学普及、科技经济融合、国际化发展等方面具有首都风采、中国特色、全球影响的现代化优秀社会组织。

 

  北京市科协    

北京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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